景德镇市 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意见
2013年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简称“中招”,下同)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下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指针,按照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年度工作部署,深化改革,狠抓管理,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中招、学考事业科学、创新发展。
为切实做好我市 2013年中招和学考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学考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报名
1、报名对象和条件
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参加中考报名及中招录取。县(市、区)中招办和初中学校要严把中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对象只限于有学籍且连续三个学年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校正常休学或因家长工作调动、军人转业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的中考。若报考的院校有加试或面试要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或面试。
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可免试进入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校学习。
今年我市无师范定向类招生。
2、报名方式和时间
凡参加中考的考生一律通过网上报名。报名及填报志愿(含均衡招生志愿)时间为4月10日—4月16日;择校生也通过网上报名,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6日-19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先按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然后统一到所在的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集体报名。历届初中毕业生由考生本人携带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报名。凡要求报考户籍所在地学校的考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在市直学校就读的昌江区竟成镇、高新区的考生,如报考昌江一中,一律到昌江区中招办报名,如报考市直中学,一律到市中招办报名;在罗家学校就读的陶瓷科技园户籍的考生,报考浮梁一中,到浮梁县中招办报名,如报考市直中学,到市中招办报名。
4、报名收费
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报考时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省统考科目考务费每科10元,合计105元。县(市、区)中招办在收齐辖区内中学的报名和考务费后,于4月22日前将报名及考务费全额统一汇缴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市直中学的报名和考务费于4月20日前上交到市中招办指定的帐号。
5、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二类:1高中类(含省重点高中、省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2高、中职类(含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校)。
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校志愿。考生报名均以第一志愿为准,并按第一志愿进行统计、划线。
6、报名流程
4月4日前,各学校认真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 2013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
4月10日前,各报名点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每一个志愿栏内只能选择一个志愿。市直考生不得兼报一中、二中。乐平市考生能否兼报辖区内的省重点高中,由乐平市中招委自行决定。无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填报省重点高中志愿;
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7月16日至7月19日,未被省重点高中录取而又有择校意愿的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填报省重点高中择校志愿。
7、加强报名工作的指导,提高报名工作质量
为加强中招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报名工作的指导,认真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 2013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填好报名信息表后,由学校统一将考生的报名信息录入电脑并进行电脑数码拍照。学校要按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要按时组织考生对自己的《信息表》进行认真仔细的校对,重点校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指导学生填报志愿。所有考生都必须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学校要严格把好报名关,提高报名工作质量,为做好中招工作奠定基础。
(二)考试
1、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
时
间 |
5月
上中旬 |
5月
中下旬 |
6月17日
星期一 |
6月18日
星期二 |
6月19日
星期三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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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体育 |
理、化
实验操作 |
语文 |
英语 |
数学 |
思品
历史 |
地理生物 |
物理
化学 |
|
分值 |
30 |
10 |
120 |
120 |
120 |
120 |
6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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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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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分钟 |
8:30- 11:00 |
14:30- 16:30 |
8:30- 10:30 |
14:30- 16:30 |
17:00- 18:00 |
8:30- 11:10 |
(1)思品、历史合卷,其中政治70分,历史50分,开卷考试。
(2)英语听力考试25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3)物理、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物理、化学各100分。
(4)体育考试以30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身体素质测试21分,体育课考核成绩6分,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3分。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座(女)。具体详见《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景教基字【2013】13号)文件。
(5)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以5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理、化实验操作由市中招办和市电教馆共同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另行下发。
(6)地理、生物采用开卷考试,各按30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
(7)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成绩×1.26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选一。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8)数学学科允许携带无存贮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带进考场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按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办字[2006]6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考点设置及监考
中招考试人多面广时间长,为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安全,考点要相对集中,各县(市、区)中招办可根据既方便考生,又利于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对少数集中到县(市、区)考试确有困难,需在乡(镇)一级设考点的要报省教育考试院及市中招办从严审批。中招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三)优惠加分
省中招委制定的优惠加分政策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10分;
2、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具体项目见《关于转发〈关于确定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享受中考优惠政策体育竞赛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景教基字[2013]8号);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运动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
3、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10分,具体见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赣教体艺字[2012]37号)文件。
4、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具体规定执行。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所填报学校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5、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精神,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凡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向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上交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经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主任签字认可。凡出具证明的单位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
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线由省中招委划定;市直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中招委划定;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报市中招委审核。职业高中是否需要划线,由市中招委或县(市、区)中招委确定。
(五)录取办法
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工作由省、市中招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学生进校后按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教学和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执行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办法,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并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现就读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或成人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在校高一、高二、高三和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学籍档案或毕业证原件转录到普通中专或成人中专分别学习三年、二年、一年;在校高三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可凭高中学籍档案或高中毕业证原件转录到师范类专业,学制二年。市直各普通高中由市中招办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录取;县(市、区)各普通高中由县(市、区)中招办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录取。
(六)关于职业教育招生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要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鼓励考生报考职业教育学校,特别是报考职业高中。各职业高中要宣传办学优势,挖掘办学潜力,扩大招生规模,完成招生任务,争取使我市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
1、报考职业教育的考生可填报高职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或技校。
2、高职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或技校的招生范围不受限制。
3、初中三年级下学期分流进入职高的学生,在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由市中招办以注册方式录取进入职高学习,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4、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
5、凡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享受国家免收学费的政策;凡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城市户籍10%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免收学费的政策。
(七)关于普通高中招生